查看: 290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大连如何办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 [复制链接]

Rank: 2

积分
128
帖子
29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1-7-21 00:20:29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机关:
 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。
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条件:
  1、夫妻终生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;
  2、女方年龄不得超过49周岁。
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程序:
  1、夫妻双方申请,填写《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》;
  2、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初审、无工作单位的由村(居)民委员会核实,到女方户籍所在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;
  3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。

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所需材料:
  1、户口簿;
  2、结婚证;
  3、身份证;
  4、生育证(登记单);
  5、对于外地转入的,原户籍地应出具只有一个孩和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关于我们 - 广告合作 - 使用条款 - 客服中心 - 联系我们 - 免责声明 - 友情链接 - 妈妈网 - 妈妈论坛 - 妈妈说 - 儿歌 - 动画片
© 2007-2012 MAMACN.COM 大连妈妈网版权所有 技术Discuz! 粤ICP备08026690号
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