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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如何办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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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7-21 00:20:29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机关:
 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。
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条件:
  1、夫妻终生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;
  2、女方年龄不得超过49周岁。
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程序:
  1、夫妻双方申请,填写《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》;
  2、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初审、无工作单位的由村(居)民委员会核实,到女方户籍所在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;
  3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。

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所需材料:
  1、户口簿;
  2、结婚证;
  3、身份证;
  4、生育证(登记单);
  5、对于外地转入的,原户籍地应出具只有一个孩和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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